欢迎访问-福州大学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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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抽查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函〔2026〕111号)以及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省科学技术厅相关文件要求,现将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各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人间传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抽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及2026届毕业生:为确保毕业生离校工作有序开展,规范学校实验室设备管理,切实保障...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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