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26〕7号)精神,为保障新学期教学科研工作稳定、有序开展,现就开学初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求如下:
一、全面自查自纠
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真汲取安全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压实各级安全管理责任,全面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排查与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逐项整改,排除隐患后方可启用实验室。具体要求如下:
1、实验室环境安全:各单位须在开学初对所有教学、科研实验场所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充分通风换气,及时清理实验室纸箱、泡沫箱等易燃杂物;实验试剂、耗材分类入柜、规范存放,台面整洁有序,营造安全整洁的实验环境。检查实验室用水、用电、用气安全情况,确保无电线裸露、无漏水、无漏气,不超载用电。
2、实验室化学品及气体/气瓶管理:加强化学品安全管控,对实验室现存危险化学品开展全面清查梳理,规范处置各类废弃试剂。管制类化学品严格落实采购、储存、领用全流程管理,做到使用完及时归位存放,严格执行“双人双锁”制度,确保账物相符、台账完整清晰。切实压实气瓶安全管理责任,针对气瓶存放不规范、固定不到位、台账缺失、超期使用等隐患问题,做到立查立改、即时整改到位。
3、持续做好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工作: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危险源分类辨识和风险评估,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措施。参照教育部《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试行)》,组织实验室开展主要风险点排查,形成实验室安全风险清单并动态调整,做到“一室一表、一院一台账”。
4、安全标识及防护设施情况:检查涉及危险源的实验场所是否有显著、明确的警示标志,及时补充必要的标识,更换老旧、脱落的标识;检查实验室的通风橱、紧急喷淋、洗眼器等安全设施,确保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检查应急物资柜、急救药箱等,及时补充有效、合适的应急物资和个人防护用品,且存放地点有明显标识。
5、实验仪器设备情况:在开课前需对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进行全面重启、调试,特别是大型仪器设备、高温高压设备、大功率设备等启用前应对设备状况、电源、气路、加热以及真空等系统进行检查,发现设备故障的要及时报修,保证仪器设备运行状态良好。
6、实验人员值守:严格落实实验室值守制度,实验期间须安排人员在岗值守,严禁无人值守开展各类实验操作、管控试剂留存台面及实验室无人锁门但设备通电运行等情况。实验结束后,值守人员需全面检查水、电、气、设备及门窗安全,清理实验现场、排查安全隐患,确认无安全风险后方可离岗。各实验室需严格落实安全日检制度,规范填写“安全日检表”并置于室内明显处备查。
二、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工作
各单位要结合专业特色、学科特点开展常态化的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在新生入学教育中要强化实验室安全教育,明确危险源及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等,提升安全意识,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
三、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
学校将于9月初对全校各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与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同时,本学期教育厅组织专家组将开展实验室安全“回头看”检查,各单位须压实工作责任,全面做好自查整改及迎检各项准备工作。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