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科研机构,各有关单位:
实验气体及高压气瓶为实验室高危危险源,存在火灾、爆炸、泄漏中毒等安全风险。为压实安全主体责任,严把采购准入关口,强化气瓶全生命周期安全管控,切实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现将实验室气体/气瓶采购及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准入制度
凡校内各单位采购实验气体、购置或租赁高压气瓶,所合作供气供应商必须完成资质审核与校内备案,未经备案一律禁止入校开展供气、配送、检修等相关业务。各二级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合作供应商开展初审,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前将全套备案材料(纸质版盖章和电子扫描文件)整理汇总报送我处完成终审备案。
供应商须提交以下完整备案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资质;委托配送的,须提交配送单位资质及委托配送协议;
4、特种设备气瓶检验检测相关资质;委托第三方检验的,提供第三方机构核准证书及合作协议;
5、气瓶充装许可证;经销商须提供气源生产企业资质及正规有效授权委托书;
6、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商品报价清单,要求列明品名、规格、含税单价等信息;
8、具备相应运输资质的车辆信息,包括车牌、车辆照片(悬挂或者喷涂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警示标志,前、后、侧面各一张)等;
9、实验气体安全供应承诺书(见附件1)。
二、规范采购流程
10月10日起,各单位实验气体及气瓶须统一从校内备案合规供应商采购,严禁向无资质、未备案商户私自采购。实验室采购前须依规完成审批备案,具体申购流程将另行通知。
气体及气瓶入校配送须提前报备,严格遵守校园通行管理规定。气瓶验收合格后及时建立出入库台账,确保全程可追溯。气瓶实行分类分区存放,易燃易爆、助燃、有毒、腐蚀性气体等应严格按规范存放、搬动,牢靠固定,标识清晰。气瓶使用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并做好使用记录。超期及报废气瓶,统一交由原供货商或具备正规资质的机构依规回收处置。
三、压实监管责任
1、实验室是气瓶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单位,应按规范采购气体,建立出入库及使用台账,规范气瓶存放与使用。开展常态化安全自查,及时整改存放不规范、固定不到位、台账缺失、超期使用等安全问题。
2、各二级单位为本单位气体/气瓶安全管理责任主体,应建立健全气瓶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监督落实本单位气瓶采购、运输、储存、使用、处置全过程管理要求;明确专人统筹日常管理及隐患排查工作。
3、我处将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根据排查问题情节轻重,采取限期整改、对单位及负责人进行通报、暂停气体采购等措施。
四、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及时传达落实本通知精神,全面摸排梳理在用气体及气瓶管理情况,按时完成供应商资质备案工作,抓实全流程安全管控,筑牢实验室安全防线。
联系人:杨老师 曾老师
联系电话:22866497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