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处关于加强设备、材料、低值易耗品验收工作的通知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巡视整改及学校管理要求,我处将加强对物资采购项目实物验收环节的管理。2017年1月1日起,请各单位按以下要求配合做好设备、材料、低值易耗品采购验收工作。
一、仪器设备验收
(一)验收内容
1、外观、数量验收:指对合同、到货清单和实物三者进行数量、型号、材质、配置等的核对,检查三者是否相符;检查外包装是否完好,拆箱后物资的外观有无破损,合格证、说明书、保修单等是否齐备。
2、技术质量验收:指检查仪器设备是否按规范进行安装,并通过运行调试(包括功能调试、技术指标调试、整机统调等)和仪器检测等方法,检查仪器设备的性能指标、技术质量以及提供的人员培训等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
(二)验收流程
1、单价5万元以下或批量10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
由使用单位的设备使用者自行验收,并于办理入账手续时上传设备现场相片及设备铭牌照,以便使用单位设备管理员及设备管理部门监督检查。
2、单价5万元(含)以上或批量10万元(含)以上、单价40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
由设备使用单位组织3人以上验收小组与供货商一起进行开箱、清点、安装、调试、试运行等验收工作,在确认仪器设备符合要求后填写《福州大学仪器设备验收报告》(见附件1)并提交设备到货单等有关验收资料,设备管理部门将对使用单位验收情况进行审核并不定期对验收情况进行现场抽查。
3、单价40万元以上的贵重仪器设备
由设备使用单位组织3人以上验收小组与供货商一起进行开箱、清点、安装、调试、试运行等验收工作,在确认仪器设备符合要求后填写《福州大学仪器设备验收报告》(见附件1)并提交设备到货单等有关验收资料,设备管理部门将对使用单位验收情况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验收。
二、材料、低值品、易耗品验收
单价人民币500元(含)以上或单价小于500元但批量大于1000元(含)的材料、低值品、易耗品采购项目需按以下办法验收:
(一)验收流程
1、各使用单位需安排在职人员对所购物品进行验收;
2、验收合格后进设备处网站下载填写《福州大学材料、低值品、易耗品验收单》(简称《验收单》,见附件2);
3、在《验收单》上加盖单位验收章并由验收人和经办人签字;
4、持盖章签字的《验收单》和发票到设备处办理审核入账手续。
(二)相关说明
1、验收章由设备处统一刻制分发给各单位,请各单位于2016年12月30日前派人携单位证明到行政北楼西103、105领取。
2、各单位必须安排在职人员负责管理本单位的验收章,并做好本单位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的验收工作。
3、自2017年1月1日起,设备处将取消使用《进仓单》办理材料、低值品、易耗品进仓手续,改为凭《验收单》办理审核入账手续。
(三)验收单填写要求
1、连号发票中,虽单张发票金额未到入账标准,仍需一并填单验收入账。
2、从不同公司采购的物资应分单填写。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16年12月21日
附件1: 《福州大学仪器设备验收报告》
附件2: 《福州大学材料、低值品、易耗品验收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