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05-27
各学院、各单位:
材料、低值品、易耗品单批次购买金额人民币10万元(含)以上的,需填写“福州大学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申购单”,“申购单”经项目经费负责人及单位负责人审批后交实设处采购科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购买并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需持“申购单”和“采购合同”到计划财务处办理借款手续。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17年5月27日
附件:福州大学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申购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