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中心)、各实验室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新建实验室安全管理,确保实验室安全设施配置规范、运行可靠,切实保障师生人身与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安全法规及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等有关要求,现就新建实验室房间内部的安全设施配置及环境建设要求通知如下。请各相关单位对照以下标准进行自查与完善:
一、电气安全与基础设施
1、配电箱管理:配电箱应设置于实验室入口附近,便于操作及应急切断电源,不得置于房间深处。配电箱前应保持畅通,严禁堆放任何物品遮挡。配电箱应张贴警示标识,并定期检查维护。
2、用电安全:实验室配电容量、插头插座与用电设备功率须匹配,大功率仪器(包括空调等)须使用专用插座;禁止多个接线板串接供电,接线板不宜直接置于地面;墙面插座建议使用带开关插座,距地面高度1.1-1.3米,且不被机器遮挡,方便检修、断电等操作。
3、吊顶安全:如房间采用吊顶装修,应确保吊顶内线路敷设规范,使用阻燃材料。吊顶上方不得作为储物空间存放易燃杂物。存在可燃气体的实验室不得设置吊顶。
二、消防与应急设施
1、设施保护:各单位进行新建、改建、扩建、装修、装饰等活动时,严禁擅自改动、拆除、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
2、烟感与报警:实验室烟感探测器安装位置须合理,工作状态正常,不得被灰尘覆盖、遮挡或封于吊顶内。
3、灭火器配置:实验室须按规范配备适用类型(如二氧化碳、干粉等)、数量充足的灭火器。灭火器应置于醒目、便于取用的位置,指定专人定期检查压力及有效期,并记录备查。
三、门禁与观察要求
实验室房间门须设置观察窗,且不得使用纸张、海报等材料覆盖观察窗,确保观察窗始终通透,便于巡查人员及时发现室内异常情况。
四、信息标识与文化建设
1、房间信息牌:每个实验室门口须规范设置统一的安全信息牌。信息牌内容包含:房间号、实验室名称、所属单位、责任人及联系方式、分级分类(1-4级,化学、生物、机电、辐射等类别)、主要危险源及防护措施、灭火要点等。房间信息须录入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系统(EHS系统),且进行动态更新,确保准确有效。
2、安全制度上墙:实验室内显著位置须悬挂《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等制度文件。
3、操作规程上墙:大型、精密、特种或高风险仪器设备须在其对应工作区域显著位置,张贴该设备的标准操作规程(SOP)。操作规程应简明扼要,涵盖操作步骤、注意事项及紧急停机程序。
五、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新建实验室安全环境建设,在设备搬迁及正式启用前,由实验室负责人牵头,对照本通知要求逐项完成相关设施的配置与自查工作。对于已投入使用的现有实验室,如存在配电箱遮挡、观察窗覆盖、信息牌缺失、制度或操作规程未上墙等不符合规范的情况,请各单位同步组织排查,并督促落实整改,确保各类实验室安全设施齐全、标识清晰、管理规范。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保卫部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