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2025年6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推进会的安排部署,结合近期市禁毒支队检查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26年3月6日前,所有涉及管制类化学品的学院均要求启用院级管制类化学品专用库房,请各单位按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并启用,届时将上报至易制毒化学品服务平台,定期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库房建设
(一) 所有涉及管制类化学品的学院均需建设一间管制类化学品专用库房,并将相关信息上报至实设处。
(二) 专用库房建设规定摘录如下:
1、安装视频监控装置。
(1) 出入口和存放部位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辨别进出人员的面部特征,存放部位的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物品存取情况和人员活动情况。
(2) 视频图像分辨率应大于等于1280×720,图像帧率应大于等于25 fps。
(3) 视频图像存储时间应大于等于90天。
2、设置入侵报警装置。
(1)出入口应安装入侵报警装置,应能探测报警区域内的入侵事件,并能准确指示发出警报的位置。
(2)系统应具备自检功能以及故障报警、断电报警和防拆、开路、短路报警功能。
3、安装防盗设施。
(1)应安装防盗门。
(2)如有与外界相通的窗户,应安装金属防护窗。
4、配备通风及隔热设施。如通风系统、排气扇、空调等。
5、配备足够的专用存储柜。包括易燃易爆品柜、耐腐蚀柜或毒品柜,实行双锁管理,分区、分类储存。
6、配备防火灭火等消防设施。包括防火门、灭火器、灭火毯、消防沙、消防桶、消防铲等。
7、管理制度及责任人上墙。
8、张贴管制类化学品安全警示标识。
二、 药品出入库
1、 实行双人双锁、双台账(电子和纸质)管理制度。
2、 管制类化学品采购后,将统一入账至学院专用库房,库房管理员要做好领用出库记录,并定期上传至国家易制毒化学品服务平台。
3、 课题组/实验室领用的药品须存放于实验室专用存储柜中,并在EHS系统做好使用记录,做到账物相符,闭环管理。
三、 信息上报
请相关单位认真落实院级专用库房的建设与管理,并于3月6日前上报库房相关信息,包括房间号、平面图、两名教工管理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库房及储存柜照片、监控、防盗、通风等设施照片(以上资料如已提供,则无需重复提交)。
我处将于开学初安排专项检查,禁毒支队节后将到我校复查整改情况,请做好迎检准备。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2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