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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15 浏览量:

各部处、学院、科研机构、工程中心:

各部处、学院、科研机构、工程中心:

现将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闽财购〔20143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

附件二   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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