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3-28 浏览量:
各学院,各单位:
现将省财政厅、教育厅印发的《关于调整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14年3月28日
附件 关于调整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的通知
上一条:关于召开福建省高等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研讨会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召开全校仪器设备清查工作会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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