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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关于上报进口免税设备使用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0-19 浏览量: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接福州海关通知,福州海关将于近期到我校检查进口免税设备的使用情况,请各单位将近5年(200411日)来购买的进口免税设备按照要求认真填写表格,并于20091026日前上报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我处将对各单位上报的进口免税设备进行检查。

联系人:陈永煊     电话:22866491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九日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13号、海关总署令第179号、进口免税设备信息登记表等到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网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