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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25年秋季学期期末及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09 浏览量: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秋季学期已近尾声,期末科研实验任务繁重,为切实筑牢实验室安全防线,规范期末及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压实安全主体责任

各单位需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深刻认识当前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严峻性。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将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各实验室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本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直接责任,杜绝任何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

二、聚焦重点,做好隐患排查整改

各单位需在放假前,组织对本单位所有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细致、彻底的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并在EHS安全管理系统做好检查及整改记录,做到闭环管理,推动整改落地见效。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气体钢瓶、特种设备、高温设备、辐射、生物及危险废物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学校主管部门将联合相关单位,于放假前对各单位安全自查自纠情况、重要危险源管理情况、实验室安全管理档案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三、落实值守,加强假期专项管理

1、加强重要危险源防控。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气体钢瓶、特种设备、射线装置、高温设备等实验室重要危险源的管理,实验室人员必须明确并知晓本单位的重点防范部位并加强管控。涉及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等危险化学品及放射、病原微生物的实验室要按规定管理,明确保管人员,严禁高危物品流出实验室。

2、提升安全意识与防范能力。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党政关于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加强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强化对防灾减灾、应急避险、密闭场所逃生等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进一步提升在校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筑牢实验室安全防线,确保实验室安全稳定运行。

3、强化日常管理与安全规范。寒假期间各单位值班人员要特别加强一级、二级等高风险实验室的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做好巡查记录。

各单位统计假期开放使用的实验室,明确安全责任人。假期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所有人员务必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实验操作规程,做好每日安全自查工作并填写日检表。严禁单人使用危险化学品或开展危险性实验,严禁在实验室私用电炉、加热器等设备,严禁在实验室开展与实验无关的任何活动。

对于寒假期间暂不开放的实验室,要关好门窗、断水、断电、断气,未经本单位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启用实验室。

实验室安全关乎广大师生切身利益,关乎学校发展稳定大局。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狠抓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地见效,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