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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本学期易制毒化学品采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16


各学院、各科研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定》及公安部门有关规定,易制毒化学品为国家管控类化学品,购买需要在公安机关审批备案,个人不得私自购买。为做好本学期易制毒化学品的集中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实验室/课题组对现有的管制化学品进行自查,是否已按要求在福州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系统(EHS系统)做好出入库操作,有电子台账,并做到“账物相符”。未按要求进行相应操作的实验室/课题组将无法进行此次采购,所下订单将被退回。(化学品操作手册见附件1)。

二、此次易制毒化学品采购的计划使用时段为本学期至202310月,易制毒化学品申购应遵循按需申请的原则,请相关人员根据此阶段拟开展工作的实际需求,对使用计划充分论证后提出采购申请。如对药品的纯度等有特别要求的,请联系平台供货商上架所需药品。(福建化玻科教仪器有限公司:陈莹13205908885;福州奥研实验器材有限责任公司:黄武惠18149544309

三、易制毒化学品申购流程:申购人登录“福州大学物资采购系统”下订单(下单时,接收地址必须与EHS系统内本课题组存放管制类化学品的房间号一致),经费负责人(经费授权人审批的订单将无法进行报账)和分管院长线上审批通过后,由我处统一汇总、报批、审核后供货。各单位收到货须在物资采购系统上签收并验收,通过后货款将自动从申请经费中扣除,各申购单位无需到计财处报帐。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和附件3

四、本次易制毒品申购开放时间为316-326日,各申请单位在此期间要在物资采购系统里完成采购单位(课题组)创建(如已创建此步可忽略)、药品加入购物车提交订单(管制品不能与其他商品一起下单)、经费负责人审核、学院分管领导审核等一系列操作,请各单位务必于326日前将所需易制毒品下单并审批完毕,逾期本批次申请将自动关闭,无法追加。我处于326日申购截止日之后对申购药品进行汇总并报公安机关审批,审批通过后供货商供货。申购过程如有疑问,请加入福大物资采购2群(QQ群号:262401302)并咨询群内系统客服。

五、与天津大学合作培养的博士生如有申购易制毒品,请单独设立课题组,课题组名称统一为“负责人姓名+课题组+房间号(天津大学)”,例如:“张三课题组29号楼503(天津大学)”,以便后期经费结算。

六、为确保我校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安全,各使用单位须严格执行“五双”管理,做到专库/专柜存放,双人双锁,账物相符。首次购买易制毒品的单位要将两位仓库管理员的信息(姓名、电话号码)、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仓库的平面图及现场相片交至我处备案。

七、学院分管领导有变动的请尽快提交有关信息(姓名、工号),以便在系统里设置学院领导审批人。

设备处联系人:杨老师 曾老师

地点:行政北楼西102 联系电话: 22866497

附件1 福州大学EHS系统化学品管理流程

附件2 福州大学物资采购系统使用手册—易制毒化学品采购

附件3 福州大学物资采购系统使用手册—创建采购单位(课题组)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23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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