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接福州海关通知,福州海关将于近期到我校检查进口免税设备的使用情况,请各单位将近5年(2004年1月1日)来购买的进口免税设备按照要求认真填写表格,并于2009年10月26日前上报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我处将对各单位上报的进口免税设备进行检查。
联系人:陈永煊 电话:22866491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九日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13号、海关总署令第179号、进口免税设备信息登记表等到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网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