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学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高(2009)53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2009年度我校国家级及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级及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要求详见附件。
二、有关学院申报国家级及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材料(含电子文档)务必于5月15日前交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联系人:林生 22866498
三、我处将组织校内相关专家审阅,提出修改意见,申报材料终稿于6月5日前上报教育厅。
附件一 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200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二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0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