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学院:各有关单位、学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报送福建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总体建设情况总结报告的通知》(闽教办高[2010]30号)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希望各相关单位、学院认真完成总结报告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教育厅将根据总结报告情况确定对那个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届时将对按项目建设要求完成的单位,向社会公布并授予福建省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称号,且在今后实验项目建设中给予倾斜支持。
2、请各相关单位、学院2010年11月5日前将总结报告送到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以便我处及时汇总上报。
联系人:杨轩 蒿振丽 联系电话:0591-22866497
附件:
1、关于报送福建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总体建设情况总结报告的通知
2、福州大学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名单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10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