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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填报2016年《政府采购、资产购置及购买服务预算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9-11


各学院、各科研机构、各行政管理部门: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2016年部门预算和2016—2018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的通知》(闽财预【2015】119号)的精神及教育厅的工作部署,我校开展2016年政府采购、资产购置及购买服务预算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制工作的重要性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2016年未报购置预算的设备及服务将无法进行政府采购,因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指定专人负责预算编制工作。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2016年将要购置的行政办公用及教学科研用仪器设备进行科学、充分细致的预算。尤其对于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打印机、照相机、空调机等通用类集中采购目录内的设备原则上将不允许自购,将根据各单位所报的预算表进行审批并定期分品目归集,统一送到省政府采购办进行集中采购。

二、预算编制的工作要点

1、请各单位(包括学院、科研单位及行政部门)根据2016年省级部门预算录入表填报说明,认真填报《政府采购、资产购置及购买服务预算表》。

2、各单位于2015年9月14日前将本单位主管领导及负责人电话报与我处。

3、各单位务必于9月17日前将填好的《政府采购、资产购置及购买服务预算表》的电子文档发送至:syglk@fzu.edu.cn

联系人:赵莹        联系电话:22866497

 

附件:  1、2016年省级部门预算录入表填报说明

  2、《政府采购、资产购置及购买服务预算表》

  3、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

  4、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5、福建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购置费预算标准

  6、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2016年部门预算和2016—2018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的通知》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1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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