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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零星、漏报空调跟单采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5-31


各学院、部门:

各学院、部门:

按照省政府采购办《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闽财购〔201538号文)的要求。空调省集中采购项目已于2016523日公开招标采购(详见《2016年第一期省直单位空调机批量采购项目结果公告》),我校2016年度零星、漏报空调跟单采购的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2016615日前完成校内各单位零星的、漏报的等空调采购计划的汇总和归集,设备申请表请严格按《2016年第一期省直单位空调机批量采购项目结果公告》中公布的空调品牌、型号、规格、价格来填表。我处将执行空调专项跟单采购(全校限额30万元,依据2016年省采购办及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文件)。

请各单位抓紧时间申报采购计划(严格按照2016年各单位的采购预算)。

特此通知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16531

 

附件: 2016年第一期省直单位空调机批量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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