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各学院、部门:
按照省政府采购办《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闽财购〔2015〕38号文)的要求。空调设备属于省集中批量采购项目,我校2016年度空调集中采购的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2016年3月10日前完成校内各单位空调采购计划的汇总和归集,统一申报(按照2016年省采购办及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文件执行申报工作)。五月份完成零星的、漏报的等空调采购计划的汇总和归集,并执行专项跟单采购(限额30万元,依据2016年省采购办及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文件)。
请各单位抓紧时间申报采购计划(严格按照2016年各单位的采购预算)。
特此通知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16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