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大设【2016】1号
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规定,经校长办公会(2016年第19次)研究,决定成立福州大学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王 健
副主任:李光辉 刘明华
委 员:刘用庆 李礼建 陈丽贞 陈 峰 黄剑东 贾 力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李光辉(兼),办公室副主任:吴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