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校内规章制度

福州大学关于成立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福大设【2016】1号


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规定,经校长办公会(2016年第19次)研究,决定成立福州大学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王 健

副主任:李光辉 刘明华

委 员:刘用庆 李礼建 陈丽贞 陈 峰 黄剑东 贾 力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李光辉(兼),办公室副主任:吴再生

 



上一篇:关于印发福州大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下一篇:福州大学关于印发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