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新学期伊始,为切实抓好2024年春季开学实验室安全工作,保障师生和校园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夯实责任,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验室开学工作方案,督促检查实验室安全管理各项制度落实情况,明确各级各类实验室责任人分工职责,切实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
二、落实实验室安全教育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开学前部门会议、班会、开学第一课等渠道加强教职工、学生实验室安全教育,提醒广大师生遵循实验室安全注意事项,做到实验室安全教育常态化,不断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行为能力。
三、全面自查自纠,消除安全隐患
各二级单位要认真组织所属实验室做好开学初实验室安全工作,提前检查实验室设备设施、应急物资及水电气管路等的准备情况,做好实验室地面、操作台、仪器设备等的清洁整理工作,开窗通风、除尘消毒,确保实验室环境整洁、实验设备状况完好,保障各类教学和科研实验能平稳有序地开展。
各二级单位要组织专人,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对本单位的实验室开展全面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尤其是对危险化学品、实验废弃物、压力容器及气体钢瓶、机电设备、实验室安全设施、消防等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隐患问题要求在实验室安全管理系统(即EHS系统)逐一登记并及时整改,实现问题排查、登记、整改、复查的“闭环管理”。
学校将在学期初开展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和抽查,重点检查实验室开放准备落实情况、以往历次检查中的安全隐患是否整改到位等情况。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