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初实验室安全工作,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保障学校教学、科研实验活动的正常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各学院各单位组织人员,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对实验室开展全面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尤其是对危险化学品、实验废弃物、压力容器及气体钢瓶、机电设备、实验室安全设施等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隐患问题要求在实验室安全管理系统(即EHS系统)逐一登记并及时整改,实现问题排查、登记、整改、复查的“闭环管理”。
二、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学校将在期初开展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和抽查,重点检查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易制爆等危险化学品、气瓶、高温高压设备管理等。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