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

实验室安全通知

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1-16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福州大学开展“平安先行学校”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精神,为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主体责任,保证学校实验室的安全,请各学院、各有关单位落实安全检查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各单位必须落实好实验室安全责任人,确保每台套设备和每个实验室的安全都有专人负责。

2.全面检查消防设施,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3.重点检查实验室的用电、用水、防火、防盗、防爆,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动物病原微生物及高压容器使用保管安全,严防易燃易爆、剧毒及放射性等危险品流入社会。

4.危险废固的处置按照《福建省实验室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进行操作,防止实验室产生的废气物污染环境。

5.实验室内严禁吸烟、使用电炉取暖、烧水、做饭等。

请各学院及有关单位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将自查情况及需学校帮助解决的实验室安全问题填写在附表2(福州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自查表)中,并于1122日前上报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管理科办公室(旗山校区行政北楼西102 办公室)或电子文档发至邮箱syglk@fzu.edu.cn以便汇总。

我处将于1123日~24日对全校各实验室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届时请相关单位实验中心主任或负责人协同检查。

特此通知。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111116

附件:

1、实验室安全检查时间安排如下:

检查时间

检查单位

检查时间

检查单位

1123

上午900-1130

第一组

机电中心、生命科学研究院、机械、电气、物信

1123

上午900-1130

第二组

数计、福建省超级计算中心、管院、公管院、外语、人文、法学院、紫金、建筑

1123

下午230-430

第一组

土木、化学化工、食品安全分析与检测技术实验室、现代教育中心

1123

下午230-430

第二组

环资、生工、材料

1124

上午900-1130

催化中心、光催化中心、测试中心、场致发射显示技术中心、功能材料中心、福建省医疗器械和医药技术重点实验室

2 福州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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