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03-24
申请人对自己领用的设备发起报废申请 ——> 单位设备管理员审核 ——> 设备处初审 ——> 单位设备管理员打印派工单,联系设备处(行政北楼西118,联系电话22866490)现场核实物 ——> 设备处录入回收结果,复审 ——> 申请人打印《报废申报审批表》一式四份签字盖章后交于设备处 ——> 设备处将审批表汇总交于国有资产管理处上报教育厅 ——> 教育厅返回审批结果后财务下账,设备处下账,设备报废成功